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制度型开放研究课题委托公告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
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制度型开放研究
课题委托公告
为对标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在货物贸易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积极探索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体制机制,推动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制度型开放,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制度型开放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制度型开放研究课题委托项目
课题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要求,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对标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在货物贸易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基于货物贸易“边境”和“边境后”管理的国际经贸惯例,学习借鉴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港推进货物贸易管理制度建设(含演进路径)的经验做法,分析研究海南自由港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的运行逻辑、重要领域、实施路径和配套改革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边境后”管理制度型开放体系。
预算经费: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目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政策研究积累;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研究领域具有深入的思考和丰富的经验,并承担所申报课题的统筹组织和具体研究工作。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任务,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办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二)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申请地点
1.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6:00。
2.地点:申请文件一式六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送至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楼423房,邮编570203),若使用寄递方式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三)申请文件组成
1.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课题研究申报书;
2.申请单位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单位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4.课题研究方案;
5.课题研究团队简介等。
(四)评选标准
我办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评审指标包含4个方面:
1.符合本课题对研究机构的资质要求;
2.团队的研究实力;
3.课题研究方案;
4.报价(不得超过本课题预算)。
(五)课题委托结果将通过本网站公布。
(六)课题原则上为签订协议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伍开云,电话:0898-68523281。
2.邮箱:zhc_sgb@ hainan.gov.cn。
3.投诉联系人:郭晋,电话0898-6872157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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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叶维铭
审核|丁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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